中国林业网6月13日讯
今年5月30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随后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在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方面,湖北省走在全国前列:我国天然林保护领域首部地方法规《黄冈市天然林保护办法》颁布施行,在全国率先建成天然林保护大数据监管系统,《湖北省天然林资源保护条例》列入省人大2018年度立法计划。
在长江沿线11个省(市)中,四川、江苏、浙江等省已出台了天然林或公益林保护条例,湖北作为三峡大坝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所在地,又是长江岸线最长的省份,加快天然林保护立法尤为重要和紧迫。
2000年10月,湖北启动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范围位于长江上游鄂西山区,包括恩施、宜昌、十堰、襄阳等市(州)所辖27个县(市、区)和神农架林区,共28个实施单位。目前,工程区总面积1.2亿亩,占全省总面积的43.07%。
多年来,湖北省坚决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森林资源消耗大幅下降,工程区4985万亩森林和扩面的2049万亩天然林得到有效管护,带来了全省森林面积、蓄积量、碳汇的快速增长。工程区林地面积增加1129万亩,森林面积增加1915万亩、蓄积量增加8503万立方米。全省森林覆盖率由2000年的40.1%,提高到目前的56.57%,每年可新增林业碳汇766万吨。在此期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增加了9个,省、地、县级自然保护区增加了7个,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增加了30多个。主要保护物种数量不断增多,包括珙桐、红豆杉、红腹锦鸡、金丝猴等13种。
湖北省天保工程坚持质量效益优先,完成封山育林1069.93万亩、飞播造林94.5万亩、人工造林79.42万亩、森林抚育249.2万亩。全省森林生态服务价值增长明显,工程区减少水土流失面积10.7万公顷,河流泥沙含量每立方米减少0.18千克,土壤侵蚀模数每年每平方公里减少923吨。2015年,天保工程区林下种植总产值30.4亿元,林下养殖总产值18.8亿元;年接待游客近5000万人次,实现森林旅游业产值超过265亿元。
天保工程坚持民生为重。湖北省严格落实完善社会保险、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政策,以及一次性安置政策和公益林补偿兑现。截至2017年,中央和省共计投入73.6104亿元,每年解决就业上万人。省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由过去的8836元增加到目前的4.9万余元。
为将天保工程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省政府每年都与各工程市(州)政府、市(州)与县(市)、县(市)与乡(镇)层层签订责任状。各工程市(州)、县(市、区)政府也成立了政府一把手或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天然林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并建立了专门管理机构。全省已建立省、市、县天保中心(办公室)35个,配备工程管理人员152人,为长期、稳定地实施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全省还为天保区森林管护配备了近5000台手持北斗导航终端,可以实时掌握护林员的巡山情况及所巡区域的具体情况。
天保工程二期以来,湖北省林业部门注重政策指导和把关,把更多的自主权交给基层。对于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省林业厅在项目和资金安排方面给予倾斜;对于工作出现问题的,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予以压减。一些县(市)实施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业主负责制改革,成立了造林管护大队,实施了林木资源的管理改革;还通过实施林业综合执法改革,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服务意识。
(中国绿色时报 尚文博 通讯员 李飞毅)